2021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正式实施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,结婚证、离婚证也于1月1日同步上新。
近日,辽宁省民政厅印发了《关于贯彻落实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》(辽民事函〔2020〕163号),就婚姻登记有关事项进行了细化部署。
那么,新旧登记证有哪些不同?婚姻登记程序具体做了哪些调整?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【新旧婚姻登记证更换】
2021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婚姻登记证,新版配套表格同时启用,旧版婚姻登记证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。
各地要做好新旧婚姻登记证更换工作,旧证于2021年3月份底前回收,以县区民政局为单位统一销毁。
(新、旧版结婚证对比)
(新、旧版离婚证对比)
执行的法规变成了《民法典》,为此,结(离)婚证内容也由之前的《婚姻法》变成了《民法典》。
【离婚登记程序调整】
离婚程序有哪些变化?
2021年1月1日起,离婚登记程序由“初审—受理—审查—登记(发证)”修改为“
申请—受理—冷静期—审查—登记(发证)”。
离婚申请环节的注意事项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,需提供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或结婚档案,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领取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后只能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。
从申请到最终办理,只能在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进行,不得以跨区域通办为由,到另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;申请时当事人户口在甲地,而审查登记时户口迁到乙地,甲地婚姻登记机关因已无管辖权可不予办理离婚登记,并视情况出具《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》。
离婚冷静期怎么计算?
冷静期30天。从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的次日为第1天,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息日的,以法定休息后的次日为冷静期的最后一日。
冷静期的最后一日可受理当事人的撤回申请,但不可办理离婚登记。
审查登记期怎么计算?
冷静期满即进入
审查登记期,同样为30天。在审查登记期30天内的任意一工作日,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。
审查登记期自冷静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第1天,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息日的,以法定休息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日。
如果在审查登记期30天内,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,离婚登记程序自行终止。
如何提交离婚协议书?
离婚申请环节当事人可不提供离婚协议书,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即可。
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,当事人可在冷静期30天内认真思考。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应参考模板,提醒当事人在冷静期届满来办理时,离婚协议书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,表明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内地居民同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,离婚协议书只提交中文文本。
离婚登记完成后,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者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。
离婚协议书要加盖专用章
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,男女双方各一份,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。
婚姻登记员在当事人持有的两份离婚协议书上加盖“此件与存档件一致,涂改无效。××××婚姻登记处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”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。
婚姻登记机关在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加盖“×××登记处存档件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”的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。
离婚登记档案如何保存?
冷静期30天内,当事人主动撤回离婚登记的存档材料:
1.结婚证复印件;
2.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;
3.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;
4.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;
5.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(存根联)》;
6.其他: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说明。
(档案保存年限:暂定长期保存。)
审查登记期30天届满后,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存档材料:
1.结婚证复印件;
2.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》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;
3.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(档案保存年限:暂定长期保存。)
(二三里编辑 马静)